合浦县第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学校会计行为,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根据财政部门要求负责编制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报校长审核上报财政,年终进行年终决算。
2、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初预算。
二、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入、支出范围和标准
1、在学校统一指部署下,财务人员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社会和个人捐资等。
2、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
3、原始凭证必须合法有效,项目要填写完整、清楚。金额不得涂改,并注明用途、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经校长审批后报销
4.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应拒绝受理。
5.出纳人员要及时核对有关现金余额,并及时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解决。
6.会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库存现金,看有无白条抵库的现象,是否做到账实相符,以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
1、总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加强财产管理以及设置财产、低值易耗品辅助帐,反映财产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并落实保管责任。
2、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分类管理: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音像资料、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出借、承包,不准擅自处置,应由总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总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度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领导核准后交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四、严格票据管理,建立收费票据的购买、领用及审核制度。
1、学校收费票据的购买、保管、核销及年审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人员应将购买回来的收费票据号码进行编号登记,并做好发放及核销工作。
2、收费人员负责按规定向会计领用并及时移交已用票据、核对收存金额,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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