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一中2016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方案
2016年11月15日
一、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教处是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
三、政教处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游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板、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等。
七、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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